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逐步提高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考核覆蓋率。到2021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二級醫療機構和三級醫療機構考核覆蓋率分別達到10%、30%和100%,到2022年分別達到20%和50%;到2023年,實現二級醫療機構考核全覆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覆蓋率達50%,并逐年提高。《通知》明確,合理用藥考核的重點內容應至少包括: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含興奮劑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抗菌藥物、抗腫瘤藥物、重點監控藥物的使用和管理情況;公立醫
妙手醫生
15282020-12-20